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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4-07-20 18: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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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必须坚持自信自立》重要文章精神;传达学习李希同志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自治区党委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研究安排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工作。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田湘利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必须坚持自信自立、为什么能坚持自信自立、怎样更好坚持自信自立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监督执纪执法实践的能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提供坚强保障。要聚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部署,持续强化政治监督、正风肃纪反腐,加快推进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更好服务保障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会议要求,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切实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更好把握“四种形态”尺度标准,将“四种形态”落实到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要以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为导向严格纪律执行,以全面提升“四种形态”运用质效营造干事创业环境,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引向深入。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部署,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带头执行并靶向纠治推动规范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