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交的钱终于给我们追回来了,共产党亚克西,人民政府亚克西!”在乌恰县各乡镇退赔会现场,领回自筹款的农牧民群众连连拍手称赞。
事情还得从2022年6月说起,为提升基层群众用水质量,乌恰县乡村振兴局通过与供应厂商沟通谈判,达成群众只缴纳299元安装费,就可免费使用净水设备的协议。该县当时负责此项工作的姜某某收取了黑孜苇乡、波斯坦铁列克乡、巴音库鲁提镇243户农牧民净水器安装费自筹款合计7万余元。可是时隔2年,243户群众家中净水器迟迟未被安装上,7万余元的筹资款也未及时退还给群众,这一问题很快进入县纪委监委的视野。
为查清事实,该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迅速对该问题进行核查,通过查阅项目资料、开展座谈交流、入户走访等方式对该问题线索的细枝末节抽丝剥茧,并结合相关党纪法规多次进行分析说理,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姜某某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挪用筹资款的问题,最终,姜某某也因自己的违纪行为受到了党纪政务处分。
秉承着不仅要挽回群众经济损失,还要还群众一个明白的工作理念,该县纪委监委及时督促各乡镇党委、县乡村振兴局分别在黑孜苇乡、波斯坦铁列克乡、巴音库鲁提镇召开退赔会。退赔会上,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通报了该案相关案情,当场宣布了对姜某的处分结果,通报了县、乡(镇)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一系列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现场退还拖欠群众的安装费。群众为该县纪委监委的一系列举动连声喝彩!同时,县、乡(镇)两级纪委监委再次向群众普及了纪检监察举报受理范围与方式,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基层监督中来,鼓励群众向身边“微腐败”亮剑。
今年以来,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挪用自筹款资金、侵吞培训费等侵犯民利问题,向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份,提出整改意见14条,先后在11个乡镇召开12场次公开退赔会,责令4名涉案当事人公开向群众道歉,退还2356余名干部群众69.3余万元涉案钱款。
下一步,乌恰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上级纪委工作部署,坚持以案开路,强化以案促改,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蚁腐”,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乌恰县纪委监委 古力巴尔亲·提列克丨责任编辑 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