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处中,发现你单位在2013年至2016年超标准收取农民水费,2017年克州审计局审计反馈后,未及时对该问题进行整改。建议你单位加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紧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查找制度建设的薄弱点、权力运行的风险点、监督管理的空白点,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开展自查整改……”近日,阿克陶县纪委监委针对查处的问题,向该县加马铁热克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纪检监察建议精准指出了我们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举一反三,开展专项自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下一步,将结合纪检监察建议书,进一步压实‘一岗双责’责任,压实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健全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该乡主要负责同志说。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把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作为履行监督职责和落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针对日常监督检查、案件审查调查、巡察等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过精准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督促监督对象所在党组织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排查管理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起到管根本、管长远的效果。
为防止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县纪委监委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定期回访、抽查核实等方式掌握处理结果、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限时整改,点对点销号,真正让纪检监察建议落地见效。
“纪检监察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有效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的重要手段,是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方法。”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在精准制发建议、强化督促整改、深化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真正起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的良好效果。
今年以来,阿克陶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监督职责,共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通过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建议,推动以案促改,努力达到精准施策、靶向治疗的效果。(阿克陶县纪委监委 吕红湖|责任编辑 张云霞)